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21年
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的通知
教材廳函〔2021〕2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做好中小學教學用書工作,現將2021年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體育運動學校教學用書目錄印發(fā)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教學用書
1.義務教育國家課程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全部使用統(tǒng)編教材,各學科使用《2021年義務教育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
2.小學科學一、二、三、四、五年級使用根據2017年印發(fā)的課程標準修訂的教材。小學科學六年級教材使用工作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籌,可沿用原選用版本教材,也可在充分評估后選用根據2017年印發(fā)的課程標準修訂的教材,保證教學秩序平穩(wěn)。
二、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教學用書
《2021年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根據2017年版課程標準修訂)》和《2021年普通高中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根據2003年版課程標準編寫)》仍將并行一個時期。請各地根據新課程新教材實施方案,從上述目錄中選用、使用普通高中教材。鼓勵使用新教材。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9〕29號)精神,各地要統(tǒng)籌推進,確保實施新課程、使用新教材。2022年秋季學期起,舊教材將逐年退出目錄。
三、特殊教育學校、體育運動學校類教學用書
1.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相關學科使用《2021年特殊教育學校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其他沒有新編教材的學科和年級仍使用原版本教材,或根據教學實際,選擇適合的普通學校教材內容進行教學。
2.體育運動學校道德與法治、語文使用國家統(tǒng)編教材,其他學科使用《2021年體育運動學校國家課程教學用書目錄》中的教材。
四、有關要求
1.中小學國家課程必須使用本文件所附目錄中的教材(特殊教育學校沒有新編教材的學科及年級除外,上海市中小學國家課程教學用書按我部批準的方案執(zhí)行)。中小學教材使用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如確需更換教材版本,應嚴格按照中小學教材選用有關規(guī)定進行。
2.中小學教材中不得夾帶任何商業(yè)廣告或教學輔助資料的鏈接網址、二維碼等信息。
3.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和學生需求購買配套數字音像材料。鼓勵教材出版單位采取互聯網下載的方式免費提供與教材配套的數字音像材料。免費教科書采購按照有關財務政策執(zhí)行。
4.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材使用情況的檢查,對未按相關規(guī)定選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學校要嚴肅處理,責令糾正。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學用書工作,并將本地2021年秋季中小學國家課程教材選用情況,于2021年8月31日前正式報我部(教材局)。我部將適時對各地教材選用情況進行抽查。
相關教學用書目錄信息可在教育部門戶網站(www.moe.gov.cn)公開欄“教育部文件”下“信息擁有司局”中,選擇“教材局”進行查詢下載。
附件:2021年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4月7日